①“和而不同”是人类共同生存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法则。
②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平衡和谐,“以和为贵”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和基本价值取向。“君子和而不同”正是对“和”这一理念的具体阐发。其实,“和”与“同”的概念,最早不是孔子提出来的。《国语》和《左传》中都有史伯与晏子议论“和”“同”的记载,史伯和晏子从哲学和自然规律上来讲“和”与“同”,孔子则将其引申到社会领域,用以阐释做人的道理,视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特征之一,可见孔子对“和”的重视。宋儒注重义利之辩,认为义、利水火不容,即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宋儒更明确地以义利观来解释“和而不同”,认为君子的“和”是“义”的结果,小人的“同”是“利”的驱使。这种解释思路一直延续到清末,比如刘宝楠《论语正义》所说的“和因义起,同由利生”,与宋儒一脉相承。
③对“君子和而不同”的理解,在当今时代似应超越“义”“利”的道德范畴,而上升到思想方法和处事哲学的高度加以阐释。从哲学意义上讲,“和”是和谐,是统一,“同”是相同,是一致;“和”是抽象的,内在的;“同”是具体的,外在的。“和而不同”,就是追求内在的和谐统一,而不是表象上的相同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