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监督权。
2.政治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4.公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民主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
(2)民主决策的途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