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政的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1933年3月到1935年初,主要是采取应急措施,直接目的是通过国家干预来结束经济混乱状态,稳定人心,摆脱危机;大量的立法出自“百日新政”期间。
第二阶段:1935年到1939年,在取得初步效果后,逐步发展成为具有改革意义的一系列金融、工业、农业和劳工政策,主要是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就。
【新政的主要内容】
1.整顿银行,克服金融危机。罗斯福就任总统时,全国最大的金融中心纽约股票与商品市场关闭,天空一片灰色,犹如“战时的围城”。罗斯福上台的第三天,下令全国银行停业,一律休假4天,进行整顿。3月9日,73届国会特别会议在罗斯福的要求下召开,在会议进行的一百天中,制定了一系列法令,大致包括了新政革命的主要内容。其中有关金融的立法占1/3,而金融的立法中最重要的就是3月9日通过的《紧急银行法》,它宣布禁止兑换黄金和出口黄金,授权联邦银行增发钞票以解救货币饥荒,并成立联邦储备银行加强国家对银行的管理和控制。采取一系列措施后,罗斯福就任不到11天,全国3/4的银行重新开业,股票价格上涨15%,金融恐慌基本结束。到4月,存回银行的存款已达10亿美元。不到一年,存款增加10亿一20亿美元。银行信誉的恢复,促进了金融系统的正常运作,为工农业生产的恢复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