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国家同私人垄断资本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垄断资本主义。实质是垄断资本直接控制和利用国家政权,并通过国家政权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以保证垄断企业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当国家直接参与了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它就成为经济上的总的垄断资本家。
30年代的大危机表明,自由放任政策已经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单靠私人资本的力量和市场价格机制,已经不能维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转。为了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转,国家直接采取政策干预市场运行,对经济实行全面的干预。在极权的纳粹德国和军国主义日本,军事性的统制经济更以极端的形式,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初期,虽然物价、工资管制、物资配给等一些战时经济统制措施被逐步取消,部分战时国家投资兴建的国营企业转卖给私人,但是各国为了防止30年代那样的大危机重演,美国为了加强军备,加强经济实力,西欧各国和日本为了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经济并使经济现代化,宏观调控不仅没有削弱,而是进一步发展起来,这同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情况明显的不同。特别是在50年代以后,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到来,各国纷纷采取措施扶植科技发展,推动了宏观调控更加广泛和持续地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