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记载,族刑(指以整个宗族为单位进行惩罚的刑法)在春秋时期被广泛运用,但到战国时期“灭族”、“逐族”的族刑记载大为减少,多以父母、妻子、同产(即同父的兄弟姊妹)在内的“三族”之刑所取代。此变化说明( )
A、分封制度走向崩溃 B、仁政思想得到贯彻
C、郡县制度得到加强 D、宗法观念逐渐淡化
【答案】D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宗法制。由材料“整个宗族”到“三族”的变化,可知当时宗族血缘关系的范围大为缩小,这是宗法观念逐渐淡化的体现,故本题选D项。题干没有体现诸侯分封,故不选A项;仁政思想针对的是百姓,而不是宗族,故不选B项;郡县制体现的是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与宗族没有关系,故不选C项。
考点: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宗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