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35分)
(―)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与民主一样,正义也是一个源自西方的政治范畴,正义的历史可以说与西方政治思想同样古老。在西方语境中,正义指的是社会价值(权力、财富、身份、地位、名誉等)的分配原则,以及对这些社会价值实际分配状态的主观判断。显然,如果按照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的定义,把政治理解为对价值的权威性分配,那么,正义就是政治中最基本的原则或者标准。对这一点,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人之一亚里士多德也有自己的认识,他明确表示,“公正是为政的准绳”,因为“政治上的善即是公正,也就是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问题的研究代表了古希腊正义理论的最高水平。在他看来,正义原则的功能,从根本上说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必定存在的平等与差异两种关系,对平等的因素同等对待,对差异的因素区别对待。这两种处理平等与差异因素的原则,他分别称之为“算术上的均等”与“比例上的均等”。正义的实现,就在于通过上述两项原则的结合与平衡,使每一个人都得到他们的应得之物。
亚里士多德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政体是城邦的“形式”,亦即城邦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它规定了一个具体的城邦中何为正义以及何为不义。由此出发,在不同的政体之下,人与人之间哪些方面相互平等、哪些方面彼此相异也就会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并非人们之间先天存在的平等与差异的关系决定了政体的不同,而是不同的政体使人们彼此相同或者彼此相异。基于政体的差异,上述正义原则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体现为两种不同的正义,即分配的正义与矫正的正义。前者指按照政体所要求的原则(身份、财富、品德、贡献等)对价值特别是政治权力进行分配,后者则通过在分配中参考其他因素,以实现对前者的矫正或者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