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1~3题。
民间歌谣在汉代受到相当的重视,有不少优秀作品被保留下来。其实民间文学(尤其是歌谣)历代都很丰富,但是由于它的“草根”性质,一般不受重视,很少被记录,所以自生自灭,难以流传。因此历史上民间文学的长久流传,往往要借助于官方渠道。上古、殷周时期,统治者为实施宗庙祭祀,同时也兼以朝廷礼仪、自身娱乐,都设有不同规模的乐队,后世出土的不少殷周时期的乐器,皆可证明其事。这里有一件事很重要,传说周公“摄政七年,制礼作乐”,为扩充“乐”的功能,当时他采取了“采诗”以“配乐”的做法。周王朝颇为重视通过“乐”来了解政情民风,此之谓“观乐”。《左传》记栽的“季札观乐”,就是著名的事例。总之,从周朝开始,就形成了采集民间歌谣纳入官方之乐的做法,这成为礼乐制度的一部分。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中的不少民间作品,应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采集、收纳进来的。
这一古老的“采诗”传统,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和秦代的焚书坑儒的打击,至汉初早已被废弃,只存在于一些儒生的记忆里。直到汉武帝时期,儒术独尊,才着手建立完善的礼乐制度体系,包括乐的内容和程序建设。随着朝廷乐府机构的设立和活动的正规化,乐府文学(歌辞)的建设也渐见起色,具体措施是发动文士写作歌辞,还有就是从全国各地收集民间歌辞,双管齐下,大规模进行。参与创作的有当时最负盛名的文士司马相如等人,他们所制作的歌辞,是《郊庙歌辞》中的“郊祀歌”之类。民间歌辞是通过收集而来的,收集工作由乐府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