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论述类文本阅读(共3小题,每题3分,共9分)
在文学批评研究中,人们往往以“不平则鸣”来阐释诗人作家的不幸和痛苦生活遭遇对于创作的积极作用,并且把它与“发愤著书”“穷而后工”作为同一理论源流。这种阐释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仍需略作辨析,以期比较全面准确地理解“不平则鸣”的原意。
“不平则鸣”一语的原意是什么呢?假如把“不平则鸣”单纯解释为对于不公平事情的愤慨,则《送孟东野序》中就出现了大量难以解释甚至矛盾之处。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认为,韩愈既说“物不得其平则鸣”,而文中却以唐虞时代的皋陶、大禹,殷代的伊尹,周代的周公等等为“善鸣者”,这些人都是成功的政治家,似乎难和“不平”扯到一起;而且文中还说“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等等,这就更谈不上“不平则鸣”了。
韩愈此文是否有矛盾,关键在于“不平”一词的内涵。钱钟书先生在《诗可以怨》一文中说:“韩愈的‘不平’和‘牢骚不平’并不相等,它不但指愤郁,也包括欢乐在内。”钱先生这个解释是很有见地的,它纠正了以往一些对“不平”的狭隘理解。
我以为,“平”,是指平常、平静、平衡、平凡等;“不平”则是指异乎寻常的状况,既可指事物受到压抑或推动,也可指事物处于发展变化,或充满矛盾的状况。总之“不平”所指甚广,并不特指逆境;“不平则鸣”应是指自然、社会处于不寻常的状况之时,个体的“人生”一定会有所表现。
当人类社会处于变革动荡之时,总是会出现一些“善鸣”的人物。这可以是盛世,如唐虞的皋陶、大禹、殷商的伊尹、周代的周公;也可以是乱世衰世,如“周之衰,孔子之徒鸣之”;“其末也,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 ”;“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可以“以道鸣”,如孟子、荀子;可以“以术鸣”,如杨朱、老子、韩、张仪、苏秦;也可以以诗文鸣,如司马迁、司马相如、扬雄、陈子昂、李白、杜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