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监察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依据自己的国情,发展出不同的监察制度体系。在我国古代,虽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监察体系,但也形成了较高水平的对官员进行监督纠察的制度。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产生与官僚制度的形成有密切联系。在秦代,丞相掌政务,太尉掌军务,御史大夫掌监察。这种体制开创了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格局。汉承秦制,监察机构称御史台,长官为御史中丞。唐代的监察机构形成了更严密的三院制,这种体制一直沿用到明清。对地方的监察制度,秦代也已形成,郡一级派有常驻的监御史。汉武帝时将全国划分为若干监察区,设刺史负责监察之责。唐代对地方的监察由察院负责。明清时期,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派出巡按地方的官员称巡按御史,其权力相对较大,有“便宜从事”之权。对政府部门公务进行经常性的稽查和监察,开始于唐。到 明清时设六科给事中,其主要取责为对六部公务进行稽查、监察。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当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从总体上看,它对调节统治者内部关系、保障统治机器正常运转、澄清吏治、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分析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职责、特点,可以总结出其中蕴涵的智慧。
监察网络覆盖面广。在中国古代,中央和地方的整个官僚体系都被纳入监察网络之中。监察制度不仅覆盖整个官僚系统,而且也涉及国家政务的方方面面,如行政监察、立法监察、人事监察、司法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