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外国语学校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第二次月考试题(语文 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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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子类名校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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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年级高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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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0/16 14: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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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第Ⅰ卷
一、现代文阅读(17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谈起法律工具主义,还要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左右,管仲提出依法治国。此后,法律就被公认为是治理国家的工具。所谓治世之具,也可以叫治国之具,法律的工具主义从这儿就开始了。到唐朝,魏征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国家好像是一匹奔马,骑在马上的骑手就是皇帝,皇帝手中拿的鞭子就是法律,这样就把法律工具主义更加形象化。既然古代的法律是君主手中的鞭子,这个法律必然受到君主的影响。遇到开明的君主就能够发挥法律治世的作用,遇到昏君那就没有办法发挥法律的治世功能。历史事实也确实如此。唐太宗时期就是个讲究法制的时代。当时,针对官吏假冒伪造履历,唐太宗说了一句话,以后再遇到假冒履历的官员必死不赦。不久,又发现了假冒履历的事情,大理寺少卿戴胄据法断流,没有断死刑,唐太宗就非常不高兴,说我说过以后再有一定要处死。这时戴胄讲了一句话,他说什么是法,法是“国家布大信于天下”,不能因为皇帝一时喜怒的意见,使法丧失了大信,这样说服了唐太宗。唐太宗说了一句话:法乃天下之法,非朕一人之法。所以皇帝也遵法了,这就发挥了法律的工具主义的作用,这是遇到了明主。
遇到了昏君的时候,就是法制的败坏。隋文帝本来是很重视法律的,但是到晚年任意为法。比如说六月天要判处犯人死刑,大家就劝解他从汉以来都秋冬行刑,六月天不能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