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著名思想家、比较法学创始人之一的孟德斯鸿曾说,“为某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的人民的。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这一表述,通俗来说,就是法律制度必须本地化,即必须符合一个国家所倡导的价值,所传承的文化,所遵循的社会、经济、政治等诸要素。
2017年3月巧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
为立法目的写入了第一条,使其顺理成章地成为整个法典第一条的重要内容和整个法典的价
值所倚。
综观整个民法典草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在草案中都有体现。比如富强,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传统民法以交易为中,本质上就是服务于交易和财富的创造。民法典草案所包含的物权制度、合同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其实就是力图通过对私人权利的保护,鼓励社会成员积极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实现民富国强的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