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概览]
一、作者介绍
胡福明,生于1935年7月,江苏无锡人。1955年9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新闻专业,翌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学习,1962年毕业后,到南京大学政治系(后更名哲学系)任教。曾任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副教授、教授。1982年11月调至江苏省委工作,历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是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主要作者。2001年退休。荣获“江苏社科名家”称号。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胡福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
二、人物评价
胡福明以共产党员的巨大勇气和知识分子的强烈担当,勇开思想先河,勇立时代潮头,冲破“两个凡是”思想禁锢。作为主要起草人,1978年5月11日在《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中国理论界炸响一声“春雷”。在邓小平同志的支持下,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拉开了解放思想的序幕,对于重新确立起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深刻影响了现代中国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