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证史——辽夏金的制度构建
史料一 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脱脱等《辽史》
史料二 女真初起时,“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他们是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征掠、围猎的需要而设的军事首领,随后发展为固定的军事组织,猛安谋克作为军事编制单位,其人数实际上多少不定。
——摘编自《金史》
(1)根据史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辽朝实行南、北面官的原因和意义。
[提示] 原因:辽国统一北方,内部蕃汉杂居,政治制度和生活习俗各有不同。意义:有利于契丹民族封建化,促进了民族交融。
(2)据史料二,指出金朝猛安谋克制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影响。
[提示] 特点:猛安谋克制度是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具有行政、生产与军事合一的特点。影响:便于对女真族的管理;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金朝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