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研究——宋代官员选拔与管理制度的完善
史料 两宋政府颁布了多项行政法律以管理庞大的官僚群体。宋朝的科举考试开设了“明法科”,法律成为科考的重要内容。宋朝专门设置审官院负责京官和朝官的考课……宋朝扩大了御史的弹奏权和行政监督权,“台谏官许风闻言事”;地方建立监司、通判监察体系……制定《监司互监法》。皇帝亲自掌握御史的任免权,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为御史。还颁发了《名例敕》《职制令》……对监察官的职权与活动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摘编自杨世鑫《法制前提下的
宋代公务员管理》
根据史料,概括中国宋代官员选拔与管理的特征。
[提示] 以立法形式加强管理;科考增设法律考试;重视对官员的考核;监察体系完备;官员选任看重资历;以敕令形式加强监管;维护封建专制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