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本课要掌握1787年宪法颁布的背景、内容并结合史实说明美国联邦制和共和政体确立的过程及其意义。
(1)美国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现实困境:原有的邦联政府阻碍社会发展:各地经济交往受阻,社会动荡不安,对外贸易处于不利地位。主观认识:越来越多的人包括华盛顿等人都希望能建立起真正强大而统一的国家。
(2)1787年宪法的颁布:
美国完成独立后成立的邦联政府无力保障国家安全,导致国内矛盾的激化。1787年各州代表为完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统一而强大的美国,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通过了1787年宪法。这部宪法体现了制约与平衡原则、三权分立原则、民主原则,从而避免绝对权力的出现。根据宪法,美国联邦政府分为行政、立法、司法三个部门。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使中央和地方之间、大州与小州之间、南方和北方之间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这部宪法的局限在于留下了种族歧视的烙印,同时还剥夺了妇女、印第安人、黑人的选举权。
(3)美国的联邦制以及共和政体的确立:
1789年,美国进行了第一次总统选举,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随后,第一届国会经选举产生,美国的联邦制共和政体形成。
据宪法规定,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各州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避免过度集权的弊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国家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的国会,行政权归于总统,最高司法机关是联邦法院。政府各部门的权力互相平衡和制约,起到了防止专制出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