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要求】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一、古罗马的政制
1.共和政体
(1)建立:公元前6世纪末,推翻君主制,建立共和国。
(2)机构
①执政官是共和国的最高官职。
②元老院是国家决策机构,实行政事共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③公民大会是平民可参加的会议。
④平民保民官可以监督政府行为。
2.帝制的建立
A、原因——①罗马不断对外扩张,疆域广阔,成为地中海的霸主。②阶级矛盾尖锐,共和政体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B、确立过程——①公元前27年,执政官屋大维实行元首制,元首(奥古斯都)集军政、司法、宗教权力于一身,罗马帝国形成。②戴克里先时期,实行公开的君主统治。③罗马帝国势力最大时地跨三洲、水兼四海。
△、为什么说古罗马帝国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
提示:古罗马国家疆域迅速扩大,由一个小城邦变为地跨三洲的超级大国。
(1)原有的共和政体已不适应国家扩大发展的需要,不能有效防守辽阔的边疆。
(2)不能适应阶级关系的变化和阶级斗争激化的新形势。
(3)不能满足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也不能镇压奴隶和下层人民的反抗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