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变原则:维护皇权、服务于皇权、皇权至高无上。
(二)演进史实
1.中央官制
(1)秦朝:秦始皇开始使用“皇帝”称号,确立了“皇帝”制度。
(2)西汉:汉武帝挑选亲信近臣组成“中朝”,限制相权。
(3)唐朝:完善三省六部制:中央设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尚书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4)宋代:中央设中书门下,长官职务相当于宰相,另设参知政事为副相,牵制宰相。设枢密院,管军事,长官为枢密使。设三司以总理财政,长官为三司使。
(5)元代:中央设中书省和枢密院,分掌行政和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