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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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十八大要求“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2、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民生保障,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012年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要求加强民生保障,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做好民生工作。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注意稳定和扩大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要善待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强化大企业社会责任。要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要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的理念,使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
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主持召开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